唐山烈马纵横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,位于河北省经济中心,河北省域副中心城市唐山,河北省唐山市路南区汽车文化产业园区内6号地段,于2023年10月07日在唐山成立。公司资金充裕,注册资本1800万,在曹喜超带领下,烈马纵横汽车销售服务已经为客户提供了1年优质的服务,公司主要提供:新能源汽车整车销售;汽车零配件零售;汽车零配件批发;机动车修理和维护;机械零件、零部件销售;润滑油销售;橡胶制品销售;针纺织品销售;汽车装饰用品销售;汽车拖车、求援、清障服务;运输设备租赁服务;洗车服务;销售代理;会议及展览服务;信息咨询服务;咨询策划服务;汽车销售;二手车经纪;二手车交易市场经营;摩托车及零配件批发;摩托车及零配件零售;农业机械销售;日用百货销售;文具用品批发;文具用品零售;办公用品销售;体育用品及器材零售;户外用品销售;租赁服务;五金产品零售;电子产品销售;通讯设备销售, 欢迎各界朋友莅临参观、指导和业务洽谈
相关产品
工商信息和基本资料
- 法人名称:
- 唐山烈马纵横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
- 简称:
- 烈马纵横汽车销售服务
- 主要经营产品:
- 未提供
- 经营范围:
- 一般项目:新能源汽车整车销售;汽车零配件零售;汽车零配件批发;机动车修理和维护;机械零件、零部件销售;润滑油销售;橡胶制品销售;针纺织品销售;汽车装饰用品销售;汽车拖车、求援、清障服务;运输设备租赁服务;洗车服务;销售代理;会议及展览服务;信息咨询服务(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);咨询策划服务;汽车销售;二手车经纪;二手车交易市场经营;摩托车及零配件批发;摩托车及零配件零售;农业机械销售;日用百货销售;文具用品批发;文具用品零售;办公用品销售;体育用品及器材零售;户外用品销售;租赁服务(不含许可类租赁服务);五金产品零售;电子产品销售;通讯设备销售。(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,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)
- 营业执照号码:
- 91130202MAD09LW86H
- 发证机关:
- 唐山市路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
- 法人类型:
- 有限责任公司(自然人投资或控股)
- 地区编码:
- 130202
- 组织机构代码:
- MAD09LW8-6
- 经营期限:
- 永久
- 经营状态:
- 存续
- 成立时间:
- 2023年10月07日
- 注册资本:
- 1800万 (万元)
- 所属行业:
- 汽车及零配件批发 » 路南区汽车及零配件批发
- 所属城市黄页:
- 唐山企业网 » 路南区
- 顺企编码:
- 202492906
联系方式
- 公司地址:
- 河北省唐山市路南区汽车文化产业园区内6号地段(唐山江铃福特4S店)(注册地址)
- 固定电话:
- (0315) 未核实,仅供参考
- 经理:
- 曹喜超(法定代表人)
- 邮政编码:
- 063000
- 顺企®采购:
- 请卖家联系我在线采购产品
唐山烈马纵横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的股东
股东名字 | 出资比例 | 出资额 |
---|---|---|
房建军(受益所有人,实际控制人,控股股东,大股东) | 1080.0(2024-12-31) | |
周鹏先 | 360.0(2024-12-31) | |
陈素勤 | 180.0(2024-12-31) | |
曹喜超 | 180.0(2024-12-31) |
唐山烈马纵横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的工商变更记录
变更项目 | 变更后 | 变更前 | 时间 |
---|---|---|---|
经营范围变更 | 一般项目:新能源汽车整车销售;汽车零配件零售;汽车零配件批发;机动车修理和维护;机械零件、零部件销售;润滑油销售;橡胶制品销售;针纺织品销售;汽车装饰用品销售;汽车拖车、求援、清障服务;运输设备租赁服务;洗车服务;销售代理;会议及展览服务;信息咨询服务(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);咨询策划服务;汽车销售;二手车经纪;二手车交易市场经营;摩托车及零配件批发;摩托车及零配件零售;农业机械销售;日用百货销售;文具用品批发;文具用品零售;办公用品销售;体育用品及器材零售;户外用品销售;租赁服务(不含许可类租赁服务);五金产品零售;电子产品销售;通讯设备销售。(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,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) | 一般项目:新能源汽车整车销售;汽车零配件零售;汽车零配件批发;机动车修理和维护;机械零件、零部件销售;润滑油销售;橡胶制品销售;针纺织品销售;汽车装饰用品销售;汽车拖车、求援、清障服务;运输设备租赁服务;洗车服务;销售代理;会议及展览服务;信息咨询服务(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);咨询策划服务。(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,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) | 2023-10-09 |
章程修正案备案 | ; 2023-10-08第二章第三条 | 无 | 2023-10-09 |
章程修正案备案 | 2023-10-08第二章第三条 | 无 | 2023-10-09 |
- | 2023-10-09 | ; 2023-10-08第二章第三条 |